关于申报2017年杨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示范区、杨陵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省、示范区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标准体系,现就申报2017年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具有杨凌特色尚未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的农业或服务业地方标准又需要在杨凌示范区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制定杨凌技术规程、规范:

(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艺技术规范,农业良种选育、节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广、机械应用、农业信息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技术规范;

(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源头治理等技术规范;

(三)杨凌创新建立的农业土地流转、农产品品种权交易、职业农民培训、农业技术外援服务等特色农业服务技术规范;

(四)促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推进资源节约,服务循环经济产品的通用技术条件、安全技术要求;

(五)对需要修订的或标龄超过5年的杨凌示范农业、服务业技术规程、规范。

二、申报要求

(一)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由示范区质监局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审批、编号和发布。接此通知后,请科研院所,示范区、杨陵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范围,结合本行业、杨凌示范区地域特点,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科学论证工作,认真组织填写《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内容详见附件)。申报制订的标准要紧紧围绕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示范推广任务,以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支撑计划为主要载体,推动科技专项、计划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

(三)承担杨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应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项目工作组成员中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得低于50%。

(四)示范区质监局将积极配合各科研院所作好实用性科技成果向地方标准的转化工作。对重点支持领域的科技项目转化为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将推荐申报有关补助奖励。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示范区地方标准项目要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示范区质监局。

(二)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将项目申报文件连同《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单位,同时将《项目任务书》电子文本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周永明

联系电话:029-8703533018991293058

报送地址: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园大厦)2层205室示范区质监局标准化科

E-mail:690942448@qq.com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