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诚信守约,依法经营,努力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根据《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省工商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条件

申报参加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单位,应满足《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二章的规定条件(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模块进入“守重企业公示系统”查询)

二、公示范围

(一)凡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自愿申报参加2016年度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此前参加过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单位,可继续申报参加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三)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地址在杨凌示范区内的企业参加公示活动的,可以通过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也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

三、公示程序

(一)自主申报。凡自愿参加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单位,应登录http:// 111.20.61.226:7013/szqy.action或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模块进入“守重企业公示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向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书面申报资料提出申请,由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进行核实。

(二)现场核查。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将统一组织现场核查(参照公示办法),并将初查结果及时反馈。

(三)推荐报送。对现场检查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由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进行合同(信用)信息运用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以公函形式向省局推荐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6年度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企业集中上网填报信息的时间为3月10日-3月20日。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下载打印,并按照《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一并将相关材料(1份)报送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 系 人:郭  侠

联系电话:029-87031269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