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宣传部、杨陵区文体旅游局,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全区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节俭安全的节日氛围,让全区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展示全区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以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鼓舞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为贯彻落实“五个扎实”,实施“追赶超越”加油鼓劲,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反映杨凌特色、反映杨凌发展变化的文艺作品。实施一系列惠民、为民、乐民的文化服务项目。
一是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要立足实际,以中国梦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春联、送年画等文化惠民活动,确保群众能就近享受丰盛的文化大餐。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示范活动;区文体旅游局要安排杨陵区文化馆(图书馆)、镇(办)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益文化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的免费开放工作,并主动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展阵地服务、流动服务,向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座、培训、文艺活动、读书阅览等基本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独具地方特色的系列文化活动;安排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通过网络等渠道,为基层群众提供戏曲、音乐、图书等文化艺术资源,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示范区文联要积极组织书法家、摄影家、作家、音乐家等文艺协会开展“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义务书写春联、赠年画、送欢乐。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化骨干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戏曲演奏、舞蹈曲艺、民间技艺和书法、美术、摄影创作展示。
三是示范区文明办,杨陵区文明办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春节各项活动之中,通过送春联、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灯笼、发放年画等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努力营造全区欢乐过大年、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四是区文体旅游局充分利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开展富有民族民俗民间特色的文化活动。积极动员各非遗传承人及单位展示威风锣鼓、五泉曲子、恩义寺庙会等项目,增添非遗活动魅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弘扬传统民俗文化,积极组织开展社火、秧歌、庙会等民俗活动。
五是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社、示范区管委会网要精心推出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文字、图片、音视频作品和专题专栏。杨凌电视台要推出一批群众喜爱的戏曲、歌舞、相声、小品等节日电视文艺节目,丰富节日荧屏。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委宣传部、杨陵区文体局和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制定2017年春节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与公安、消防、市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各项活动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文明、安定、和谐的节日。
(三)精心做好宣传报道。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社、示范区管委会网要精心安排节日期间的宣传报道,推出专栏、专版集中报道,着力反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和事;着力反映异彩纷呈、具有杨凌特色、富有传统魅力的文化活动;着力反映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动人事迹;着力反映广大群众热情参与,努力实现自身文化价值的时代精神,全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文化传播。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加强对网络、娱乐、音像、演出、图书报刊等市场的集中检查,重点查处各类盗版音像制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利用游戏机从事赌博、低俗网络文化经营以及各类色情演出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节日期间健康的市场和文化氛围。
(五)坚持务实节俭过节。要严格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制止豪华、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节俭办活动,注重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真正让文化活动回归人民群众的广阔舞台。
杨陵区委宣传部、杨陵区文体旅游局和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将春节期间(1月20日至2月11日)安排的重大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展览、讲座等)进行统计,认真填写2017年春节期间重大文化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月14日前一并报送至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以便统一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贾 驰 029-87036235
邮 箱:476571945@qq.com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