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现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2016年12月31日之前,在杨凌示范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选择纸质年报的除外),须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或通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登录网上年报系统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及公示即时信息。
年报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义务,也是其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详情请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查看通知公告栏《告知书》。
特此通告。
企业年报咨询: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029-87031265
杨陵区统计局 029-87016637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029-87032063
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29-87036687 13992888239
个体工商户年报咨询:
示范区工商局杨陵分局 029-87018500
示范区工商局新区分局 029-87031281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