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全省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预计2017年1月1日至3日,我省关中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将可能发现严重污染(AQI指数﹥300)。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发布关中地区污染天气Ⅱ级预警,要求关中各市(区)落实Ⅱ级应急响应,请杨凌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做好有关应急响应工作。
近期省环保厅将巡回检查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于预案启动后每天下午4:00前报应急响应执行情况。
联系人:田 凯 联系电话:87036909(兼传真)
附件: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pdf
杨凌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