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关于人工增雨的安排,为了保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布杨凌示范区人影作业公告:

一、作业区域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揉谷镇白龙村;影响区域:杨凌示范区辖区。

二、作业时间

2016年9月14日12时至16时。

三、注意事项

若发现增雨火箭弹及残骸,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杨凌示范区人影办或派出所报告,以便妥善处理。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以免造成伤害。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杨凌示范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2115,18049218068。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