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党工委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节日期间“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陕纪发〔2016〕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区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也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目前仍处于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要清醒地看到,纠正“四风”形势仍不容乐观,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中秋节、国庆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带动和巩固示范区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二、严格自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细化具体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既抓好重要节点、年节假期,又融入日常、抓住经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正风肃纪,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明察暗访,针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利用培训中心或内部食堂转嫁吃喝费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顽瘴痼疾组织专项检查,巩固纠正工作成果。高度关注奢靡享乐问题新动向,压缩“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的空间,对其花样翻新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知耻知止氛围。同时区内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对外公布举报受理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挺纪在前,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执纪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坚持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对不收手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律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节日期间,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将适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杨陵区纪委和示范区各基层纪委(纪检组)9月22日前向示范区纪工委报送工作部署情况,10月10前报送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87036950;yljgw@yangling.gov.cn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