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的通告

经查,陕西杨凌贝恩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7户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拟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现予以通告。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印刷厂等9户非公司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三)的规定,我局拟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现予以通告。

杨凌科超基建房屋维修绿化施工队等13户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拟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现予以通告。

杨凌科瑞微生物工程研究所等4户合伙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经税务机关提请,我局拟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现予以通告。

上述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吊销相关公司营业执照。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