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杨文明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经基层严格筛选推荐,示范区文明办考核,示范区文明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杨凌示范区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2015年示范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向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9—87036215。
(一)文明单位(5个)
杨凌示范区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
杨陵区发改局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分局
杨陵区社会福利院
(二)文明校园(2个)
杨陵区张家岗小学
杨陵区杨村中心幼儿园
(三)文明村(2个)
杨陵区五泉镇帅家村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夏家沟村
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