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助从事项目推进管理、项目谋划等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经济管理类、农林类、理工类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项目管理工作相关知识。
三、报名及考试
请报名人员登陆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自行下载《杨凌示范区项目办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贴照片),于11月30日14时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发至zbl585000@sina.com。经初选后集中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须持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聘期从试用期算起)。
聘用人员待遇遵照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保玲 电话:029—87035328
杨凌示范区项目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