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过社区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公示,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共有364名申请人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和补贴条件。现对等364人的配租和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为期9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配租和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杨凌示范区监察室、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其资格。公示期届满,无异议,以上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前往保障中心领取补贴资金。
杨凌示范区监察室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431室
电话: 029-87036950
杨凌政务大厦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336室
电话:029-87036906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电话:029-87036499
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