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助从事机关服务及综合文字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3.陕西省户籍,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史类、公共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一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

三、报名及考试

2015年9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期间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简历和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在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杨凌政务大厦408室)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招考采取面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聘期从试用期算起),表现优秀者可续聘。

聘用人员待遇遵照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许朝辉 郑永利 电话:87036987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