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向示范区纪工委委员会述廉活动的公告

根据省纪委《关于市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实施办法》(陕纪发〔2009〕4号)和《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杨发〔2014〕8号)的要求,经示范区纪工委研究,确定示范区党群工作部部长张晓燕;社会事业局局长姚忠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何淳;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黄红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刘敏哲等5名同志为2015年述廉对象。为全面了解述廉对象近三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意见、建议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87036950 电子邮箱:yljgw@yangling.gov.cn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