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的公告

经查, 陕西锐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等 7 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因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违反了《企业公示信息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局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snaic.gov.cn)依法告知上述企业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上述企业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能成立。本局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以自行政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杨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

附件:

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杨凌鼎盛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耀泽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省高新农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锐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龙源通电气有限公司

陕西鼎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博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