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名牌产品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和《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要求,现就2015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5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的范围是工业产品、农产品
和服务业名牌,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工业产品
1、产品在省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在本省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4、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5、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6、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8、申报产品连续三年在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二)农产品、食品
1、产品在省内生产,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企业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3、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
4、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5、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
6、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7、申报产品连续三年在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三)服务业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三年以上;
2、企业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年纳税额在全省本行业中位于前列,巿场占有率高;
3、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或其他国际运行认证;
4、企业建立健全了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顾客满意度高;
5、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6、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工业产品中水泥、钢材、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的产品不再新增;食品按照消费类制造业产品申报条件执行,原则上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的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食醋、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再新增。申报初级农产品,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内的应取得相关认证。
二、优先选择的重点行业和产品
(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产品或企业;
(二)先进制造业、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有色冶炼等传统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品及配套产品;
(三)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医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五)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老字号”产品;
(六)批准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中骨干企业中的重点产品。
(七)质量信用A级企业;
(八)服务业中旅游景区管理、住宿餐饮、批发与零售、居民服务(洗染服务、家庭服务、温泉洗浴服务)、旅行社服务、物业管理、文化艺术、货币银行服务、航空服务业、汽车租赁、汽车零售与修理维护,电梯维护保养、现代物流业。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网上申报合格后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杨凌示范区质监局业务科。
联系人:赵晓春 联系电话:8703559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在陕西名牌网(http://1.85.55.21或http://mpsb.snqi.gov.cn/online/regUser.llw)上完成网上申报。并下载填报陕西名牌产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材料。
2、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销售量(额)、出口量(额)、税收数据分别由省辖巿(县、区)统计、海关、税务等部门提供证明,其中统计及税务证明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其它组织提供的证明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同时提供由省辖巿环保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件的证明。
3、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现虚报数据、证明造假等问题,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4、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格式和目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按《申报表》中的《企业提供电子文本要求》提交电子文本一份,按期上报示范区质监局业务科。无网上申报内容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它格式、其他内容的申请材料。
5、已到期名牌产品企业复评申报同新申报资料一致。
杨凌示范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