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杨文明办发〔2014〕1号)文件要求,经基层严格筛选推荐,示范区文明办考核,示范区文明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杨凌示范区展览局等6个单位为2014年示范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向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9—87036215。
(一) 文明单位(3个)
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二)文明乡镇(1个)
杨陵区大寨镇
(三)文明村(2个)
杨陵区五泉镇茂陵村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刘黄堡村
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