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杨凌示范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际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城市,实现“四个杨凌”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杨凌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具有重大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杨凌示范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杨凌示范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杨凌示范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国内知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
三、资质要求
1、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在区域经济规划方面具有一定影响,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对了解杨凌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相关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研究。
2、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应具有承担编制过市级以上或国家级高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业绩。
3、编制组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研究成果和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要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4、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5、本次公开选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
四、申请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可登录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下载《杨凌示范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杨凌示范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申请书》,并于2014年11月20日前通过邮寄(一式2份)并连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3、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选择2-3家申请单位座谈,综合考虑编制方案、编制组成员、编制经费预报价、对杨凌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熟悉程度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签订规划编制协议书。
五、编制时间要求
1.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编制单位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分析评估工作,研究提出杨凌示范区“十三五”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经我局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和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2.规划纲要编制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0月)。编制单位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的“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3.规划纲要审批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规划纲要草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审定,2015年12月底前印发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320室
邮政编码:712100
联 系 人:樊兵
联系电话:029-87036801
传 真:029-87036926
E-mail:fanbing@yangling.gov.cn
201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