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13年12月31日以前在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须按规定时限报送2013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提交年度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陕西省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到辖区各工商分局登记注册大厅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杨凌工商局杨陵分局:029-87018500
杨凌工商局新区分局:029-87031281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