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2015年重点支持对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带动作用大、支撑作用显著的重大产业化项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D打印、工业机器人、新型高效节能电机等产业化项目;重点配套及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产业化项目等。

二、支持方式

2015年主要采取股权投入、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资金支持以股权投入为主,鼓励重点项目实施股权投资方式。

三、产业化项目申报所需条件

(一)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二)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申报前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申报项目总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重大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规划、环保、土地等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为2014年1月开工,2015年12月前完工的建设项目。

四、产业化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

(二)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简介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四)土地预审意见(新增土地建设项目)。

(五)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项目)。

(六)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七)申报企业均应出具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同意股权投入的承诺书。

(八)申请贷款贴息应同时出具与银行签订明确用于本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进账单。

(九)项目总投资大于企业资产总额或2013年营业收入50%以上的项目,必须提供具体筹资证明。

(十)2013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十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会同级财政部门向省工信厅申报。各企业需同时登陆 xmk.sf.gov.cn“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申报。

(二)各市(区)应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质量。

(三)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凡申报项目的企业自项目上报之月起,在“陕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 (www.scqy.gov.cn) “企业信息填报系统”中按规定填报企业月度经济效益快报(索取用户名、密码联系电话:029-87623441)。

(四)纸质资料依照本通知第四项内容,按顺序装订申报资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时勿用塑料拉杆)。

六、绩效考评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应认真填报附件内绩效考评等预期指标。并按规定对绩效目标进行考评。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25前上报杨凌示范区经贸局(纸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联系人:米强 电话:029-87036935 传真:029-87036940

电子邮箱:miqiang@yangling.gov.cn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彦君

电 话 029-8703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