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关于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
杨陵区纪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根据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纪发〔2014〕13号)要求及杨纪发〔2014〕9号文件安排,示范区纪工委决定,从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开始,今后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重申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规定,增强廉政自觉
各级各部门要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重申并提出廉洁过节纪律规定,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要抓住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着力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廉政自觉,强化作风养成,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行为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检查重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形成查纠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绝不手软,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查处机制,对上级领导批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办、专人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要以各种“节日病”为查纠重点,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账目核算等措施,深入检查,铁面执纪,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要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违纪违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曝光典型案件,形成舆论强势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中、省和示范区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节俭、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注意发现、及时点名道姓通报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去除“心存侥幸”的心理,强化“心存敬畏”的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及示范区党工委若干规定。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对变相、隐形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进一步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确保廉洁过节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正道,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观望、侥幸心理,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各部门中秋国庆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报示范区纪工委。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87036950 yljgw@yangling.gov.cn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