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杨凌示范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时

地点:政务大厦330会议室

二、 听证事项:杨凌示范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

三、拟调整保教费标准方案

按照保教费调整原则,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拟定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为:

方案一:调整后我区省级示范幼儿园 32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30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280 元/生.月;其它类幼儿园260元/生.月。

方案二:调整后我区省级示范幼儿园 28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26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240元/生.月;其它类幼儿园220元/生.月。

四、几点说明

1、本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标准实行城乡同类同价,在全区范围内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执行统一的保教费标准。

2、在保教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3、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其中伙食费(含餐点)按照保本原则执行。

五、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10名)

董小丽 杨鹏歌 李思雨 王西红 白欣彤

乔子豪 马浩轩 杨仕燕 彭波平 张晓风

2、 经营方及相关利益方参加人(5名)

宋立群 曹乃平 陈三团 高碧云 李文杰

3、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帅 锋 殷炜平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参加人(4名)

高 峰 景 为 李 倩 杨惠琴

六、听证人(3名)

田文志 张晓娟 曹 凯

 

二0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