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公示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推荐上报下一批全国文明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14]13号)文件要求,经基层严格筛选推荐,示范区文明办考核,示范区文明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单位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公示如下,公示期2014年6月11日—13日。

一、省级文明单位(4个)

1、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3、杨凌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4、杨凌示范区杨陵区财政局

二、省级文明校园(1个)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邰城小学

三、省级文明村镇(3个)

1、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大寨镇蒋家寨村

2、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汤家村

3、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北杨村

四、申请复验省级文明单位(1个)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分公司(2010年2月,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示范区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9—87036215。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