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办《关于推荐上报下一批全国文明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14]13号)文件要求,经基层严格筛选推荐,示范区文明办考核,示范区文明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单位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公示如下,公示期2014年6月11日—13日。
一、省级文明单位(4个)
1、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3、杨凌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4、杨凌示范区杨陵区财政局
二、省级文明校园(1个)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邰城小学
三、省级文明村镇(3个)
1、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大寨镇蒋家寨村
2、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汤家村
3、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北杨村
四、申请复验省级文明单位(1个)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分公司(2010年2月,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示范区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9—87036215。
201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