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续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现就严肃“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发送廉政短信、印发廉政提醒卡和开展反面典型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他时间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发生以上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举报,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指名道姓公开曝光。打铁还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将于“五一”期间及今后各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明察暗访,狠刹节假日不正之风。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87036950。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杨凌示范区监察室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