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大气重污染应急预警的通知

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个成员单位:

  经杨凌示范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截止12月26日上午8:00时,杨凌示范区12小时内颗粒物(PM10)、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6 ug/m3、33 ug/m3   ;按照《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解除I级预警。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下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