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陕财监〔2013〕16号)文件精神,我局安排财政财务监督所对杨陵区交通运输局、区招商一局、区姚安中学、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4家单位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检查。现将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各方面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会计监督工作的不断加强,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总体上有所提高,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违纪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如有些单位在处理工资业务时,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漏记车辆事故赔付款造成虚减收入。零余额账户年底结余未做处理,单位原始凭证后附件不齐全,无法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等。二是往来账款处理不规范,如往来账长期挂帐,在工程结束后未及时做账务处理。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
检查中发现,2012年杨陵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原先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管的帐务退回原单位管理,被检查的四家单位都未设置出纳岗位,记账凭证中会计主管、记账人、审核人、制单人为一人。
三、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
检查的四家单位都配备财务人员1名,只有一家财务人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余三家单位会计人员均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4户被检查单位写出书面整改报告限期上报。截至2013年9月底,各被查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检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
特此公告。
杨陵区财政局
201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