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杨凌示范区产业化类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各企业:

为全面掌握示范区入区企业投资项目及企业总体情况,强化项目建设调度与管理,做好申请中省支持项目的储备,我局将建设杨凌示范区产业化项目库。今后凡在我局申请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都应先入库,申报中省财政补助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推荐。现就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必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范畴,符合我省及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关要求,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投资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新建、扩建、技改等在建和拟建项目。

二、企业法人条件

1、申报企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强实力,近两年生产经营及资产运营状况较好,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企业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技术及研发能力较强,产品质量认证、企业管理认证和环保质量认证情况较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项目质量第一的原则。要按照本通知设定的项目选择的基本条件,认真筛选上报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保证申请入库项目面广质优。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是对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等的确定,必须从企业的发展需要、筹资能力等实际出发,严禁虚报数据。

3、本次项目征集采用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发展战略,及时进行更新和补报。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开展相关项目入库工作,于2013年10月15日前按要求向我局报送产业化项目入库登记表。

联系人:樊兵  电话:029-87036801

电子信箱:fanbing@yangling.gov.cn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