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做好2014年中央投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局组织储备一批示范区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请各有关企业和单位积极填报项目,未列入企业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的企业将不予推荐2014年中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新材料产业
依托我省科技资源,支持发展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冶金新材料和新型建材等领域产业化项目。
(二)消费品产业
消费品产业重点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现有食品、医药、纺织和轻工等行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支持工业企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四)安全生产
重点支持石化、冶金、有色、装备制造、纺织、建材、民爆、医药、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轻工(不包括烟花爆竹)、电子等行业生产过程的重大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五)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支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工业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企业产品结构优化、生产过程控制优化等项目。加大对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及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企业的扶持。
具体支持方向和重点详见《陕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2-2013年连续盈利,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能够承担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二)企业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本次项目的征集范围,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并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优先支持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项目、拥有发明专利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项目和中省名牌产品企业项目。
(三)申报项目的生产技术、装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
(四)申报项目须为已开工的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且项目实施期不早于2013年1月,项目完成期限最晚不超过2015年12月底,并需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分年度任务完成计划。
(五)企业资产总额和项目投资规模须达到以下要求:新材料行业,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消费品行业,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两化融合项目,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项目,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产总额2500万元以上,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对于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连续三年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贷款贴息支持。
(六)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须产生明显效果,其中节能技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可计量、可考核的节能量(节能量单位:吨标煤);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必须是由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组织,通过专家评估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补助的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八)申报项目应取得备案或者核准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意见、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等相关文件。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填报《2014年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并于7月31日前上报示范区经贸发展局,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米 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35
附件:2014年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