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标注册人:
为了加快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区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陕西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陕西省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并对2010年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进行重新确认。现将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以下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一)商标为杨凌示范区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
(二)该有效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实际使用已满三年;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或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已被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陕西省名牌产品》;
(四)使用该商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重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六)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七)2010年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现仍符合前款规定的,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和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有效复印件及正在使用的商标图样;
(三)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近三年来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来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统检、抽检、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中的情况结论;
(五)上一年度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产量或销售量、产值或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等指标及依据说明;
(六)该商标的商品(服务)销售(服务)的区域情况,广告的投入量及覆盖区域的情况证明;
(七)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全省同行业的位次及有关证明资料;
(八)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来商标被侵权和自我保护情况;
(九)创立省著名商标的情况和其他可以证明该商标知名程度的材料。
(十)2010年认定的“HQ”、“东科”、“长宇”、“农业科技报”、“妙味图形”、“国绿及图” “宝灵”、“棉丰灵”、“威风及图”、“依依红颜”等陕西省著名商标三年有效期已满要进行重新确认,企业申请延续的,经我局初审上报省局确认,对到期未申请延续和未经确认的,收回证书、牌匾,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陕西省著名商标”字样。
三、申报的程序和时间:
各商标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对照陕西省著名商标六条标准,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然后向我局申报。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择优筛选、上报省局。申报期限截止2013年7月15日。
凡自愿申报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单位,请先到我局企业个体监管科领取有关材料。
联 系 人:屈亚妹
联系电话:029-87031265
地 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工商局102室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