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示范区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及《关于征集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和技术需求的通知》(陕发〔2013〕47号)。201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选派工作,现决定在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高校院所征集能够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的技术服务人员;同时征集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的需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工作将从在示范区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中选择一批优秀的技术服务人员,同时收集我省各类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通过“双向选择、技术对接”的形式,选派一批工程技术人员到相关的中小企业担任首席工程师。

    二、基本条件

    1.选派的首席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自愿到中小企业兼职或挂职;原则上正高级职称兼职,副高级以下职称挂职;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中小企业的技术难题;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2.凡在示范区内的中小企业,有工程技术人员需求的,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状况,申请派驻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本企业担任首席工程师,享受技术服务。

    三、组织征集

    1.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示范区内中小企业技术需求的组织征集工作。申请派驻首席工程师的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需求意向书》(附件1),由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2.请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科技人员担任首席工程师的征集工作。凡满足首席工程师条件并有选派意愿的科技人员,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申请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至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3.选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工作是充分利用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创新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4.《意向书》、《申请书》等材料可登陆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ylppc.com)“技术转移栏”下载,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

    联系人:郭子剑 87036404

    地 址: 新桥北路政务大厦正门一楼北侧

    电子邮箱:guozijian8697@foxmail.com

    陕西省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需求意向书.doc

    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申请书.doc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