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凌示范区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公告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关于杨凌示范区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公告


按照省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的《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 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12]543号)的要求,为做好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工作,现将示范区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 补贴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

二、补贴标准

1、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2、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小型每辆补贴7000元,微型每辆补贴5000元。

三、申领补贴资金所需资料

1、《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批表》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4、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1、申请:车主在示范区环保局网站下载《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如需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要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审核: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对《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由车主将《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提交给拆解企业,拆解企业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交由示范区经贸局审核后,出具《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并加盖示范区经贸局公章。

3、注销:由拆解企业代车主提交经环保、经贸部门审核后的《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手续到示范区车辆管理所,由示范区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在《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

4、领取:拆解单位在拿到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后交由示范区财政局确认盖章。车主在提交申请15个工作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拆解企业领取《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并领取补助资金。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杨宇涵 87035362

示范区公安局: 郭 婧 87031946

示范区经贸局: 聂 超 87035056

示范区财政局: 王永强 87036955


附件:

附件1: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doc

附件3: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一览表.doc

附件4:个人授权委托书.doc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