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省有关通知精神, 2013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厅〔2013〕77号)予以转发,请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13年3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大厦312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效哲 徐 红

联系电话:029-87030800


杨凌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电子信息行业主管部门、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各主管部门请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做好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部、省属企业的项目可直接上报我厅。在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我厅将对所受理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在准备申请材料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以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2013年电子发展基金可行性报告格式,请在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下载(WWW.itfund.gov.cn)。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从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照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因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造成我厅无法推荐,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将可行性报告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另加封皮。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我省2013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受理日期截止2013年3月22日,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时间以各推荐单位的时间要求为准。

五、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指南若有疑问,可以咨询项目指南相应解释人,解释人联系方式见附件。

对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我厅联系人。

省工信厅联系人:弥继荣、陈静

联系电话:029-87290922、87292021

传 真:029-87292034


附件: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含项目指南解释人).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