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现就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的《实施意见》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深入基层,尤其是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要下大力气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坚决遏制奢侈浪费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简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举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资金和资源全部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基金、抚恤补助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杨凌示范区监察室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