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2〕]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填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清查报表》(请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及教科文司司频道“下载中心”或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频道—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及下载” 栏目http://www.sf.gov.cn/zc.jsp¬下载),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清查报表(电子版)及文字材料于2012年10月10日前报送示范区财政局。清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示范区财政局联系。
联系人:示范区财政局 张彦君
联系电话:029—87036958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