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根据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国有资产和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2]31号)精神,为确保示范区资产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国有资产清理,全面摸清家底,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与清查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2012年6月30日。
(二)清查范围:各单位所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1、账务清理。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务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三、工作步骤
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25日。具体为:
(一)自查阶段(2012年7月2日—7月7日)
各部门、单位根据清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清理工作,根据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对本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认真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梳理归类,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有关报表,于2012年7月7日前报送示范区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查阶段(2012年7月8日—7月15日)
从7月8日开始,示范区资产清查办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清查情况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验收检查。具体分工如下:张彦君负责企业资产清理及验收检查、王永强负责经建口单位资产清理及验收检查、刘玲负责教科文、农业口资产清理及验收检查、李小彬负责政法、社保口单位资产清理及验收检查、梁琦负责行政口单位资产清理及验收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7月16日—7月25日)
示范区国资部门将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建立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养锋 示范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
副组长:邓录强 示范区财政局、国资局副局长
李志强 示范区财政局、国资局副局长
成 员:张彦君 示范区国资局
王永强 示范区财政局
刘 玲 示范区财政局
李小彬 示范区财政局
梁 琦 示范区财政局
刘鹏飞 示范区会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国资局,张彦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资产清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人组织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上报自查情况。
(二)严肃纪律。各部门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汇报和督促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