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单位:

为配合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按照陕西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陕西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2〕545号)文件精神要求,示范区定于2012年6月12日至6月20日举行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活动目的:通过媒体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利用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办节能专栏,宣传节能知识。

2、悬挂宣传横幅10条。

3、张贴宣传画、分发节能宣传册。

(四)活动组织实施单位

本活动由杨陵区人民政府、发改局、宣传部、电视台、科技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绿色办公,低碳生活”。

活动目的: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感受能源紧缺给工作、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和带来的不便,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能源紧缺体验日”主要开展“五个一”活动:

1、少开一天车:干部职工一律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公务出行尽量采用拼车形式。

2、少开一台电梯:停开六层以下办公楼电梯,有两台以上电梯的少开一台;

3、少开一天空调:各单位办公区域停开一天空调。

4、少开一小时灯: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办公室、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居民家庭尽量少开灯。

5、少用一张纸:机关工作人员复印、打印时双面用纸,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

(四)活动组织实施单位

本次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驻区机关单位、各社区参照组织实施。

三、“节能·低碳家庭社区在行动”活动

(一)活动主题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家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节能·低碳生活理念,掌握低碳生活知识,践行低碳生活方式,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存在的与节能要求不适应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努力争做家庭节能减排的宣传者、倡导者、实践者,为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15日,活动在辖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举行。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家庭志愿者“节能·低碳”社区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组织家庭志愿者,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折页、咨询服务、集中宣讲、环保项目介绍、低碳产品(节能灯)推介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绿色消费”“简约生活”,使节能·低碳生活理念深入每个社区和家庭,成为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

2、开展“节能·低碳”金点子征集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和家庭,围绕日常生活,变废为宝、节电节水、交通出行、办公、饮食等节能减排,循环利用资源能源方面进行创意,并逐步将“节能·低碳”金点子推广到社区和家庭日常生活中。

(四)活动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杨陵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工业企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对重点用能大户、商业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计量数据的收集统计及能源有效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公共机构领域用户合理用能、节约用能。

(二)活动时间

6月15日至6月22日

(三)活动组织实施单位

本次活动由办公室、经贸局、规划建设局、质检局、发改局、区政府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要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大力营造节能减排宣传氛围。广泛发动全区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部门,采取科普知识宣传、产品技术展示、节能体验活动等有效方法,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在重点用能企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节能宣传,督促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工作措施,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于6月30日前报发改局。

联系人:张晓娟    电话:87036926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