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我省自主创新战略方针,按照我省工业“保增长、抓投资、促升级”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按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汽车、航空、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以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为依托,支持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前瞻性技术研发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支持开发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构建有利于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自主创新研发平台。
二、项目支持类别:
(一)奖励2012年国家及省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对本省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建设;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关键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
(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联合,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且2010年评价考核得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
(二)2010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贷款贴息或以奖代补方式。
(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二)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研发试验条件、研究开发基础平台、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三)对本省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助的,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四)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央企及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申请),并按要求报送《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应公开组织项目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的条件及相关资料按项目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项目并按重要性原则对项目排序汇总(见附件1)。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签后联合上报。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于3月9日前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式七份报示范区经贸局(两份正式申请文件、五份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正式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省财政厅经建处)。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不再退回,相关需填写的表格请登陆www.sxgxt.gov.cn网站下载。
(四)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支持的项目、方式及金额。拨付资金的程序按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联系人:
1.示范区经贸局:米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35
电子信箱:miqiang@yangling.gov.cn
2.示范区财政局:王永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55
电子信箱:wangyq@yangling.gov.cn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