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医药中间体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内,建设地址为永安路以北,水运东路以东,西宝高速以南。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00亩,总的建筑面积为19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供电、蓄水等辅助设施,总投资1501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医药中间体100t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施工期影响范围较小且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影响可接受。

2、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包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主要包括乙醇、乙腈、乙酸异丙酯、丙酮、正己烷、乙酸乙酯等;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排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和氨氮;设备清洗水、车间清洗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氨氮和石油类;冷凝水全部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用水污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和氨氮;道路绿化洒水蒸发消耗;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生产中的有机废液、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

工程投入运行后废气有机废气经超低温冷凝变成液体,分馏回收利用,收集率98%,剩余气体和酸性气体经碱水洗涤后由15m排气筒排出;各反应釜和储罐开口加料时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加强通风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573t/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409t/a,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废水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达到GB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和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治理

本拟建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是空压机、风机以及各类工件加工运输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0~100dB(A)之间。对各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使经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

生产固废(废液)746.865t/a,活性炭11.655t/a,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为11.664t/a,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1.8t/a,生活垃圾分区分类设置垃圾箱桶,固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吨/a医药中间体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取得杨凌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在严格管理、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报告书查阅方式和公示期限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公示期限为10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内    

联系电话:13572195708         联系人:赵先生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报恩寺街中段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9-87628319             电子邮箱:lingyin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