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代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建立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帮扶创业者创业的作用,根据中央和陕西省有关政策,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如下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技术创业导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或专业技术水平,有创业成功的经历或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的人,并且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愿意分享创业经验,自愿帮助和扶持创业者。
第二条 技术创业导师分为创业导师和创业技术导师,以企业家、高校教师、政府部门政策专家、风险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为主体。
第二章 技术创业导师的认定
第三条 技术创业导师由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认定和管理。
第四条 申请技术创业导师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向办公室递交《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推荐表》,办公室将择优认定,并颁发“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聘任证书。
第五条 技术创业导师推荐范围:
1. 成功的科技创业企业家或创业团队;
2. 风险投资、金融企业家和高级投资经理;
3. 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有丰富创业辅导经验的管理者;
4. 法律、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领域内的成功人士;
5. 各大学知名教授,大学团委、学生、就业工作辅导人员;
6. 其他科技领域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第六条 技术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类别分为技术导师和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分为政策引领型创业导师、项目助推型创业导师和结对扶持型创业导师三类。
1. 技术导师:以两所大学专家为主,重点在设施农业、园艺花卉、良种繁育、食品加工等领域选聘技术导师,利用示范区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创业资源,为技术创业者科技创业提供创业实训、研发实验、产品小试和检测等服务,引导技术创业者优先转化和应用学校的科技成果,解决技术创业者研发方面的技术难题。
2. 政策引领型创业导师:主要为技术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知识讲座和典型宣讲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大技术创业者的业务素质和心里素质,引导有志创业的技术创业者树立自主创业观念。
3. 项目助推型创业导师:主要为技术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项目论证、市场分析、业务辅导、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参加创业大赛和创业项目对接活动,为技术创业者筛选创业项目、提出项目建议、完善项目内容、提供市场综合分析等,有效帮助技术创业者提升创业项目的针对性和市场适应性。
4. 结对扶持型创业导师:主要通过与技术创业者开展“1+1”创业结对扶持,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评估、对接、落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风险投资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和后续服务,着力解决青年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技术创业者创业成功率。
第七条 技术创业导师权利和义务
1、可向杨凌示范区创业导师团提出工作建议,推荐技术创业者和创业项目,推荐优秀人员作为技术创业导师候选人等;
2、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积极响应、态度端正、表现突出、有工作实效的技术创业导师进行表彰、宣传,并在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优先考虑;
3、技术创业导师为自愿、志愿性服务,聘用的创业导师根据自身意愿和事业发展实际,可提交书面报告退出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团队。
4、热心关注技术创业者的创业事业,辅导和扶持技术创业者创业,保持与技术创业者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创业理论和实践。
5、服从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积极主动参与和出席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管理办公室安排的辅导、授课、培训、座谈、答疑、评审、结对、交流研讨等活动。
6、本着自愿原则,积极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和企业进行风险投入,或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第三章 技术创业导师的管理和服务
第八条 办公室对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一般为三年。
第九条 技术创业导师受聘后,要登记其个人的基本情况信息,包括专业水平、创业经验、个人成就等,办公室将组建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导师团队库。
第十条 根据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要求,安排技术创业导师开展创业讲座、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定期和不定期交流等活动,为创业者现身说法、答疑解惑,提供创业项目筛选、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等帮助。
第十一条 技术创业导师激励制度
1. 凡被认定为示范区创业导师和技术导师的人员,颁发“杨凌示范区创业导师”、“杨凌示范区创业技术导师”聘书,同时认定为杨凌示范区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承担和参与中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相关项目。
2. 示范区领导小组每年底根据导师实际工作量、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创业企业对导师的评价,评选出部分“示范区优秀创业导师”,予以表彰;
3. 技术创业导师指导创业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凡经入孵机构审定的,给予创业者3000元资助,由创业者根据导师辅导工作量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