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杨凌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杨凌中医医院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6380万元,新建门诊住院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6405.71m2,地上11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成后设置诊室、药库、康复治疗室、病房、重症监护(ICU)、医院办公室等科室,可设病床314张。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纳入杨凌示范区医院统一的运行管理中。本项目冬季采暖、消毒及引用热水、食堂、洗衣房等依托杨凌示范区医院现有设施,不自建。环境保护方面,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污水纳入杨凌示范区医院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医疗垃圾纳入杨凌示范区医院统一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交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生活废水、垃圾以及地下室水泵、风机等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排放
项目拟在地下一层建设备用发电机房。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x等废气排放,设置专用排气井,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气井排放,朝向避开住院楼和人群易聚集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排放
门诊住院大楼建成投入运行后,医院总的排水量为471.37m3/d。工程建成运行后,废水排放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院水质情况没有变化。医院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
本项目在医院西南角建设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0m3/d。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然后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
(3)噪声污染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声源性质一般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声级在80~95dB(A)。本次改扩建工程建设前后,医院的噪声类型没有变化。
针对上述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震动设备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设备间墙体本身就有一定的隔声作用,再通过对设备基座的减振安装,以及增加软连接的使用,可以使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环境可以接受。
(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5)辐射污染情况
医院现有工程综合大楼一层医学影像室设置X光机房,医院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规范设置、使用放射性设备,采取各种屏蔽措施后,放射科各种射线诊断装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在运行时,也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废水。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4、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25、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26、全科医疗服务;28、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杨凌中医医院位于杨凌示范区后稷路8号,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可以为居民提供优质良好的就医环境,其建设符合杨凌示范区规划要求。根据总体规划内容,用地符合杨凌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满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也符合杨凌示范区城乡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总投资6380万元,环保投资31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9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的治理,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置,辐射防护及景观绿化等方面。可有效地预防“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4)90%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没有人反对。大部分被调查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卫生服务设施的完善,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社会公益类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杨凌示范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土地利用性质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对社会和谐安定具有积极意义。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北京市东三环南路58号
传真:029-62999076。
联系人:赵南京
联系邮箱:huanping800@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