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1〕48号)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1]4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杨凌示范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情况,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家庭的居住状况,为下一步建立健全我区住房保障档案信息、科学规划我区“十二五”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及要求

调查包括全区城镇居民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不含2011年以来已保障或已解决的家庭。要求填报对象一户一表。

三、解决住房问题意向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限价商品房保障。

按照就近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请于10月24日前,自行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陕西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或从陕西省建设网站(http://www.shaanxijs.gov.cn)、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站(),自行下载调查表,如实填写后交回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示范区房管处。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