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区内成长型中小企业筹集发展资金,管委会组织区内中小企业开展了第一期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目前,第一期集合票据即将成功发行。为了进一步推动示范区中小企业从债券市场获得融资,现对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计划在示范区筛选一批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较好和有发行意愿的中小企业组织发行第二批集合票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简介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若干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具有以下特点:1、融资成本较低;2、资金用途受限较小,用于企业经营活动即可;3、可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4、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本状况;5、对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有较大帮助;6、可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提升资信水平,提高知名度;7、可获得相关政策扶持。
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初选企业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内部管理规范,组织结构完整,经营团队稳定,财务体系健全;
3、有成熟的产品、稳定的市场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4、最近2年持续盈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数;
5、发行规模最高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6、本次融资资金用途明确,可供监管;
7、企业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8、有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或愿意一次性进行三年的财务审计。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意向发行人调查表》(见附件),同时将电子材料于8月5日前报示范区担保公司。
联系人:孟宗梅 徐 静
联系电话:87030163;87030161
Email: 416246527@qq.com
201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