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由国家商务部和东盟十国商务主管部门以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承办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日—26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为了做好示范区企业的组展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总体情况
1、规模、时间和地点
(1)规模:本届博览会分为三个展区,设4000个展位,其中:
第一展区 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东盟各国及综合商品);
第二展区 广西展览馆(农业商品展);
第三展区 南宁市华南城(轻工商品展)。
(2)时间:2010年10月21日—26日。
(3)地点:广西南宁市。
2、展区设置
第一展区: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先进技术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服务贸易展区仍是本届会议的亮点。
商品贸易专题分为东盟商品展区及中国商品展区东盟。东盟商品展区展示品牌展品、食品农产品、家具家居、工艺品及珠宝饰品、日用消费品、服务业产品、大宗原材料;中国商品展区展示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室外展区)、电力与新能源设备、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建筑材料、电子电器。
第二展区:参展商品为农用生产资料、花果苗木、包装食品。
第三展区:参展商品为珠宝首饰、工艺礼品、日用消费品、东盟特色商品。
3、展位配置与价格
第一展区:(1)9m2标准展位RMB10,000元/个
(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
(2)净地(36m2起租):室内RMB1,000元/平方米,室外RMB500元/平方米。
第二、三展区:(1)9m2标准展位RMB5,000元/个
(3)室内净地(36m2起租)RMB500元/平方米。
参展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15日。
展位确定截止日期:2011年8月30日。
报名流程: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aexpo.org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获取《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省商务厅对本届展会省内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50%补助。
二、组团方式及相关要求
1、组团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由省政府统一组团前往参加,省商务厅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具体组织示范区企业参展。
2、参展
本届博览会拟组织省内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服务贸易及农产品五大类企业参加,重点推出我省名牌产品和优势产业参展,以产品实物参会展示。
3、参会
本次东盟博览会将组织我省外贸、内贸企业共同参会,形成内、外贸企业互补,进一步丰富市场产品。参会企业符合优惠条件的大会可免费提供1间2天三星级酒店住宿(每天不高于350元,优惠条件另行通知)。
4、布展
第一展区参展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定布展方式,第二、三展区结合参展企业情况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布展,企业不承担费用。展位费用给予企业50%的补助。
5、时间安排
(1)5月30日-7月20日,企业报名时间;
(2)9月底之前完成参展商品、设备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3)10月20日前完成参展商品的运输工作。
6、办证方法
(一)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开通网上证件申办系统(网址为www.caexpo.org),各单位(企业)参会人员证件均通过网上申报。
(二)在网上申报后,由省商务厅统一与组委会协调申办、领取和发放证件。
(三)申办资料。须按要求提交申办人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照片(本人2寸近期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办证资料。
7、联系方式
杨凌示范区经贸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 超 87035056
传 真:87036940
8、请各拟参展企业填写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表),于6月30日之前,回传我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