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冷鲜肉和5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陕西广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冷鲜肉和5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陕西广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陕西广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冷鲜肉和5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要

本项目由陕西广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项目选址于杨凌工业园区。本项目占地约100亩,该项目总投资18036.3万元。年屠宰加工能力为10万吨冷鲜肉及5万吨肉制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840平方米。其中,肉制品加工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深加工车间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冷藏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食堂80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包括交易中心、锅炉房、门房、泵房等建筑面积共1040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主要防治措施

通过分析和预测,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计算,以下列出评价结果。

(1)地表水环境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由新桥路污水管网排入杨凌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拟建工程的本工程的废气主要是运营期锅炉排放的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恶臭。

锅炉废气必须经过除尘脱硫后达标后方可排放,本项目选用的高效湿式脱硫除尘器。外排污染物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级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污水处理站产生少量恶臭。这类恶臭气体主要成份为氨、硫化氢、三甲氨等。一般车间内异味主要提供加强通风等措施控制;车间外无组织恶臭,将通过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阻隔和类比源强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加以控制。

根据《肉类联合加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8-2000,计算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因此,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

(3)声环境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锅炉房风机、冷库制冷压缩机及污水处理站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过建筑物遮挡、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污泥、锅炉废渣、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锅炉废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外售用做建筑材料或铺路,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实施将会对所在区域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只要建设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真正实施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环评认为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联系索取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如认为必要时也可询问相关补充信息。查阅方式可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陕西广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9-62960187

环评单位: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29号

联系人:王小强

电话:029-85423945

(六)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203室

联系电话:029-8703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