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决定面向省内各市、县(区)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选聘。

二、公开选聘的职位

选聘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l、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宗旨意识浓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忠厚正直,工作勤奋务实,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水平和办公室业务能力;

3、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经历,具备一定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可放宽至35周岁;

7、身体健康。

四、选聘的程序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在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所在市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5月18日—6月18日。

2、笔试。集中笔试,统一命题。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举止表现等做出评价。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4、确定拟聘人选。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核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5、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统一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由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负责,以适当方式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就职准备情况以及需要回避情况等。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6、确定聘用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示范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7、聘用手续办理。对聘用人选发放聘用通知书,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不办理档案转接等手续,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进行正式聘用,享受示范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有关待遇。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29-87036916 13519186896

传真:029-87036685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38室

 


杨凌示范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