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顺堂实业有限公司锦逸国际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锦逸国际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3.7亿元,规划用地面积47682.19m2,总建筑面积218253.7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981.71m2,地下建筑面积34272.00m2。
  拟建项目由主体工程(高层住宅楼、沿街商业楼等)及辅助配套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配电设施、停车场、绿化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地下车库的废气、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以及设备间水泵、风机、换热器等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加强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废气采用机械送、排风方式,经排风竖井,从地面高于2.5 m排放。
  (3)运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邓家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预留中水接口。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地下室设有单独的设备间,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壁选用吸声材料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采取厂区内限速、禁鸣号等措施降低厂区内交通噪声。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小区内设有垃圾固定堆放点,生活垃圾及商铺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固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绿化要求
  建设单位规划绿化面积18662.81m2,绿化率约39.14%。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有何不同意见。
  ②公众对项目选址有何不同意见。
  (六)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天顺堂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张宗礼
  电话:18991294268
  (七)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百米大道环保局一楼
  联系电话:(0911)2988136
  (八)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203室
  联系电话:029-87036909
  (九) 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