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2011年以来全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2011年以来全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发〔2011〕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中省及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2010〕39号)精神,围绕“两节”、“两会”和春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在近期,接连发生了2起生产安全事故,一起为“3.26”杨村乡下北杨村新迪拉丝厂非法生产导致炼铁炉爆炸事故;另一起为“3.2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办公楼火灾事故。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大监管和检查督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安委办〔2011〕5号文件和示范区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对安全生产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当前,正值全区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之际,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贯彻落实省安委办〔2011〕5号文件精神与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检查督查的内容、措施和要求,要全面落实检查督查责任,强化检查督查措施,要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推动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深入开展,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三、围绕隐患治理,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要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把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专项整治不断取得实效。
四、加强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和示范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意见,二季度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特别是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公安、建设、交通、经贸、质监、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打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研究措施,继续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杨陵区安委办要协调各乡镇办,切实加强对农村小作坊、废弃厂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等的检查督查力度,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强对消防隐患重点单位的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3.26”、“3.29”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惩治力度,要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曝光,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确保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