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严肃会议纪律“八不准”制度》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严肃会议纪律“八不准”制度

一、不准开会迟到早退。

二、不准代参会、代签到。

三、不准无故缺席会议。

四、不准不按规定着装参会。

五、不准自带随员参会。

六、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交头接耳、接打手机、打瞌睡、处理与会议无关事项。

七、不准超出规定时限报送或不报送参会名单。

八、不准随意丢弃会议材料、擅自扩大涉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范围。

对违反上述规定、作风散漫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录像曝光;情节较重的,责令书面检查;造成失职渎职、失泄密等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