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旅行社、各导游员:
根据《陕西省旅游局关于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陕旅人字〔2011〕75号)要求,现就我区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与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
1、各导游员需在示范区旅游局办公室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三张一寸彩色照片。正式导游,旅行社要对其所填报名表内容进行核实并盖章;社会导游员填写报名表时,需在“工作简历及奖励情况”栏内填写带团数量级带团工作日,直接报送示范区旅游局办公室审核。
2、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25日(正常工作日内)。
三、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时间
9月16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4、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5、公布考试结果、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对外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将委托各省导考办发布。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以补考。
四、费用
1、中级导游员考试费用由命审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考务及评卷费用组成。
2、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培训
坚持考培分开,培训自愿原则。
六、联系方式
示范区旅游局办公室
联 系 人:白 燕
联系电话:87030606
传 真:87030606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