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试中考〔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杨陵区二0一一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杨凌示范区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杨凌示范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办法
附件2:杨凌示范区各中学代码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杨凌示范区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实 施 办 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和数码采集照片时间:
1.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2日
2.采集照片时间:4月13日—4月19日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年龄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三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网上报名。报名前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领取考生报名号和密码,然后登陆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信息网。社会生报名时,必须带上身份证,单位证明(或现就读学校证明)到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领取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再登陆中考报名信息网。
(四)准考证号编排
考生准考证采用12位数码编排,各位数码的含义从左至右是:前两位是年份后两位;3位为考试类型代码;4—5位为市(区)代码;6—7位为县(区)代码;8—12位为考生顺序号。

考试类型代码:秋季统考为“2”
市(区)代码:杨凌示范区为“11”
县(区)代码:杨陵区为“01”
试场编排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的方法,根据同校同班考生不连号的原则,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编排,每个整数试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间距80公分以上,每个考点可设立一个尾数试场。
二、试题的运送与保管
(一)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
(二)试题用密封车运送,2人以上押运。其中必须有1名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另有公安或武警人员护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搭载无关物品。
(三)试题在运送途中的任何情况下,试题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建立试题(卷)保密室,保密室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五)保密室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保管负责人1名,保密保管工作人员若干名。
(六)试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绝密材料。试题(卷)存放期间,必须昼夜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在任何情况下,试题(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七)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存放在保密柜中,保密柜及保密室钥匙必须由2人分别掌管,开启保密柜时必须有2名以上保密人员同时在场。
三、考务培训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和各考点要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议,严格培训考务工作人员。考试前,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各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守则》、《监考守则》、《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任务与分工;特别要选聘和培训好监考人员。使他们准确掌握分卷考试A、B卷的分发办法和填涂要求,熟悉监考工作的有关要领,熟练掌握答题卡和试卷的回收与装订。
四、组织考试
(一)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2.各科分值、时间及考试方式: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学业考试阅卷以分数记录,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具体办法以省教育厅(陕教基〔2008〕59号)文件为准。
(二)、考试时间
全省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至2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1∶00 | 语 文 |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试题.。 |
下午 | 14∶00—16∶00 | 数 学 | ||
16∶30—18∶1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 语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即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改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试题的时间应与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同步,从 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正式试题时长20分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军队、公安及有特殊要求的职业技术学院和中专学校若需对考生进行面试,应制订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经省招办和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各招生学校和当地招办共同组织,集中进行。面试情况的记录要详细,面试材料需经示范区考管中心审核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
五、评卷
评卷工作按照省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评卷、统计和报告成绩,并将成绩软盘及时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六、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仅限于报考中师和报考有特殊要求学校的考生。
八、建档
建档工作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各学校具体负责建立。各学校应选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细心的同志参加建档工作。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档案应有:报名登记表、报考志愿表(卡)、初中阶段学籍档案。新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区招生办提取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上交被录取学校统一保管。
九、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
第二阶段: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
第三阶段:职业高中
其中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录取工作: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领导和组织下,统一政策规定、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录生;第二阶段: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录取新生工作由省中专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中安排,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届时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录取时间拟于8月上、中旬进行。
(一)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分段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今年我区将继续实行计算机辅助处理信息及录取工作,对录取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须经录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者、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均在总分上加10分排队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烈士子女经省中专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破格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在同一分数段内,农业、林业、水利、煤炭、地矿、石油、测绘、气象、核能、盐业等学校,可优先录取该系统所属厂矿企业的职工子女和矿区、林区、垦区、牧区和盐区的考生。
(五)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水利、煤炭、地矿、石油、测绘、气象、核能、盐业等艰苦行业或专业的考生,在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经省中专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录取。
(六)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继续坚持“六公开、两监督”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规定,公开招生程序、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分数线,公开上线考生,公开录取新生名单;要继续建立投档、录检、打印、审批、验印等一系列办公制度,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并聘请纪检部门的领导同志及廉政监督员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一旦有群众举报或出现问题,要及时查处。
十、具体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是一项新工作,参加人数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要通过学校、电视台、新闻媒体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要将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政策、标准、具体办法以及招生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公诸于众,使整个招生考试工作过程置于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之中,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费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体育测试及理化生实验考核费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按有关规定收取,各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网上报名,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校初三年级学生报考。
(四)各学校必须确定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并安排专人参加考试中心组织的考务培训会议,认真完成考生报名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工作。
(五)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考生资审工作,并将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资审结果上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必须有校长签名并附考生花名册),坚决杜绝违规报考。
(六)严肃考风考纪。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必须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责任落实,严防违纪舞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