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根据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等,现确定杨凌示范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杨凌示范区房改办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根据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等,现确定杨凌示范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杨凌示范区房改办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